原标题:整治交通秩序 郑州多部门打出“组合拳”
重点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年底前,免费为电动车上牌 出行不文明,将直接影响个人信用 如购车发票遗失,上牌需本人签承诺书以证来源合法 如果车架号、电机号模糊不清,购车发票遗失,非本地户口居民,是否能顺利备案上牌?对此,周德生表示,车架号和电机号是证明车辆归属的证据,严格登记车辆信息是为了防止将来的保险理赔出现争议。因此,在办理业务前,车主应检查电动车车架号和电机号是否清晰完整,车架号与电机号模糊不清的,必须在上牌点签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并需要将电动车拍照留底。 如果购车发票遗失了,原则上不予办理登记备案。若确系个人所有,且所有人本人当场签署统一格式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保证此防盗登记备案电动车来源合法,将视情况予以酌情考虑登记备案。 对于非本地户籍的车主,则应凭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连同本人的身份证、购车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注册登记。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保险费用多少,理赔标准又是什么?周德生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的保险费用由居民个人承担,每年20元。失主携带公安机关出具被盗电动自行车未追回证明及身份证,由保险公司按标准赔付。此项工作在安装点将详细公示。 此外,我市还将落实国家标准委新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消费者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3年。期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上道路行驶。重点加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管理,对达到机动车标准未登记上牌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限定区域,禁止通行。 ■停车管理 年底前,新增公共停车位不少于5万个 规范停车场管理秩序,扩充车位容量。大力推动各类公共停车场建设,年内新增公共停车位不少于5万个。规范日常管理。联合公安局对现有城区道路停车位开展摸底排查,重新施划泊位,实行编号管理;加强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管理,对违规设置的停车场进行清理整顿;制定停车管理规范,实现机动车按次、按位、按序停放。 提升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停车场管理办法》和《差别化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科学设置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分区域、分时段进行差异化停车收费;研究制定路内错时停车和共享停车位管理办法,合理运用非公共停车资源;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开发手机停车APP,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 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力争年内启动电子围栏建设 各区(开发区)严格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点位的施划、停放标志的设置,对重点区域和节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郑州市城管局局长李雪生表示,严格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引入技术手段,规范共享单车停车区域设置,研究运用电子围栏、电子地图等车辆定位停放技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力争年内启动电子围栏建设。 强化日常监管。依法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的监督执法工作,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督促运营企业做好共享单车调配、维护等日常管理。 规范市民行为。综合采取经济奖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规范用户行为,引导市民养成合理用车、有序停放的良好习惯。 ■客运管理 三部门将联合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乱象 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对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以机动三轮车为例,如果只是载客的话,乘客不会有太大损失,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乘客人身安全造成伤害,那么这种没有任何保险和手续的机动三轮车,同样也没有任何能力承担。 因此,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乱象,严厉打击“空号”、“套牌”车及非客运出租汽车喷涂客运出租车专用颜色、安装出租汽车专用标识、设施等假冒客运出租汽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的行为;严厉打击不服从调度管理私自揽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非法加装计价器、拒载、甩客等不按照行业相关规范进行营运的违法行为。 本次治理行动中,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和市质监局将联合对“黄牛”进行治理,打击采取欺骗、欺诈等手段招揽乘客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出租车计价器非法改装地下窝点。严查非法客运涉黑涉恶势力团伙,打击盗窃出租汽车专用设施设备的犯罪行为,查处改装“出租克隆车”的地下窝点,每周将开展不少于3次的联合行动。 郑州市交通委主任吴耀田表示,要对“空号”、“套牌”车,非法行驶、营运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重点整治。 以郑州火车站、郑州机场、郑州高铁站等交通枢纽地区为重点区域,以旅客出行高峰期为重点时间,以各类非法营运为重点打击范围,切实净化重要运输场站运输环境。 在对重要交通枢纽地区实施有效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将市区内地铁始发站点、高校周边、商贸中心、长途汽车站周边一公里等地区列入执法“必巡点”,强化路检路查和执法监管。 强化处理投诉举报能力,针对政府热线12345和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反馈的违法情况,及时调查处理。 ■文明出行 文明出行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作为本次综合治理的一大方面,市民出行是否文明,将直接影响个人信用状况。 出行或直接 与评优、文明奖挂钩 我市要推进在校学生、机关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社区居民等不同群体的文明交通诚信体系建设,把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信用建设,将严重违反交通秩序行为人,在信用郑州网公示。此外,出行是否文明,还可能直接影响单位评优、文明奖的发放。 将交通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体系是如何考虑的?市社管办主任丁振勇说,现在发生在城市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绝大多数是违法者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淡薄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还危及公共安全。以往我们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方式多是罚款、扣分等一次性处罚,有些人不在乎这个。将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不良诚信记录,无疑是给交通违法者的任性行为戴上了一道“紧箍咒”,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提醒和警诫。这种措施国内一些省、市已经进行了尝试,并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此次将交通违法行为纳入诚信体系,既是一次学习、借鉴,也是一次探索、试验,必将对郑州治理交通违法行为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在郑经营、落户、出行都受影响 那么,一旦被列为失信者,又将面临怎样的后果?个人信用还能修复吗?对此,丁振勇表示,对于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影响其在郑州的生产、经营、求职、落户、信贷、保费、评先、出行等。 具体来说,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人限制或者禁止生产经营的证照办理、市场准入、行政许可;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公共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活动;依法限制或者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认证证书或者生产许可;停止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对公职人员严重交通违法失信行为将向所在单位和纪检部门抄告问责,并在示范创建、业绩考核、职级晋升、评优表彰等工作中予以限制;对严重失信的在校学生在评优评先和推荐保送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对发生严重失信单位法人、机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予以出行限制等。 “失信者可以通过一些行为修复个人信用。”丁振勇说,一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60个小时,或因见义勇为被市级以上表彰评为先进个人的,可以对一般失信信用信息记录进行修复;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原处罚决定被变更或撤销,已不属于交通失信情形的,应当予以修复。失信记录期满,未再次发生失信记录的系统自动修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