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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颁发首批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证书

2018-08-27 15:06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四川农村日报记者 张立峰)8月24日,记者从崇州市获悉,23日崇州市举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颁证仪式,向道明镇龙黄村、白头镇五星村出租宅基地 (房屋)的3户农户和承租宅基地 (房屋)的2名业主,分别颁发了《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证》《农村宅基地 (房屋)租赁使用权证》。此次颁证共涉及1612.37平方米宅基地,1340.56平方米房屋。这是崇州市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改革试点以来的又一次探索,是全省首批农村宅基地 “三权分置”产权证书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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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权分置”指的是将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分离开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借此契机,崇州市委、市政府以切实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正确处理农民和宅基地关系为主线,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办法和措施,着力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资源,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带动农民增收。
    为有效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崇州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 “三权分置”改革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对巩固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放活闲置宅基地(房屋)使用权、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开发利用,以及《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证》《农村宅基地 (房屋)租赁使用权证》的发放、使用和期限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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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