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日报记者 张立峰)8月24日,记者从崇州市获悉,23日崇州市举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颁证仪式,向道明镇龙黄村、白头镇五星村出租宅基地 (房屋)的3户农户和承租宅基地 (房屋)的2名业主,分别颁发了《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证》《农村宅基地 (房屋)租赁使用权证》。此次颁证共涉及1612.37平方米宅基地,1340.56平方米房屋。这是崇州市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改革试点以来的又一次探索,是全省首批农村宅基地 “三权分置”产权证书颁发。
“三权分置”指的是将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分离开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