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9月7日电(记者闫睿)今后在黑龙江省就医,医患双方将签订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记者7日从黑龙江省卫计委了解到,这个省决定在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健康就医环境。 据黑龙江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工作的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在从事诊疗活动中,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受患者或其亲友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对不知情或无法拒绝的“红包”,医务人员不得自行处理,需在3个工作日内交送本单位相关责任部门,由其在2个工作日内存储至专用账户,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查实医务人员存在收受“红包”2次以上,或累计收受红包金额(价值)在1500元以上,或通过中介、第三方变相取得,或暗示、勒卡、变相勒卡索取等行为,将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处分,记入黑名单2年。医务人员系医师者,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处罚。 黑龙江省将定期通报全省医疗机构“红包”问题查处、上缴情况,公开黑名单。还将建立专职和社会监督员队伍,采取明察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邀请媒体监督等加大问题发现力度。对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工作不实、不力,行风反响较差的单位,在评先评优和等级评审中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