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在深入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基础上,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让农民群众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生活。 《意见》明确,2020年完成苏北地区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加快推进“空心村”及全村农户住房改善意愿强烈的村庄改造。2022年,苏北地区建成一批具有活力的新型农村社区,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得到有效保护。2035年,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全面改善,城乡空间布局全面优化,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意见》明确要顺应农民群众实际需求,统筹兼顾区域人口、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发展要素,优化城镇村布局,优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入镇落户,优先改善低收入农户居住条件、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妥善解决农村“空关房”和“空心村”问题。 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关系着苏北整体发展水平。《意见》指出,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规划发展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延伸覆盖。搞好供排水、道路、粪污处理、垃圾收运、供气、供电等设施配套,合理设置党群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发展高效、集约、规模化现代农业,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各地要注重梳理提炼传统民居元素,发挥乡村建设技能型人才作用。编制一批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经济实用的新建农房设计方案和既有农房风貌改造设计方案,方便基层工作指导和农民建房时参考选用,防止千村一面和乡村景观城市化。同时准确把握苏北各地乡村的差异性,挖掘本乡本土的历史、地理、文化特色,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留住乡愁记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