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而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落实是让中外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的重要一环。 10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常务会议。会议指出,面对外部环境变化等对我国发展带来的诸多挑战,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包括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以及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增强企业信心和竞争力。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负面清单不断缩减,符合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大方向,也是落实国务院推动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开放水平的重要体现。“接下来,关键是要做好落地工作,如何把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摸索和经验在全国进一步推广。” 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年底前修订完成并全面实施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明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内外资准入标准一致。 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以自贸试验区为探索主阵地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在2017年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自贸试验区内的改革经验推广到全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我国第一份负面清单来自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之初为190项。2014年,调整减少至139项。2015年,该清单又减至122项,同时扩展到广东、天津、福建等自贸试验区。 2017年6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这份负面清单与上一版相比,减少了10个条目、27项措施,负面清单缩减至百项以内。 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正式对外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清单长度进一步缩短,由上一版的63条缩减至48条,并在22个领域推出新的开放举措。 此前,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介绍新版负面清单特点时曾介绍,新制定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有两方面特点:一方面是要进一步大幅度减少限制,不仅是数量上减少,更重要的是以更大决心推动重点领域开放;另一方面是增强可预期性,改变以往“一次一放”的开放模式,将一次性列出部分行业未来几年开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过渡期。 霍建国认为,负面清单不断缩减有助于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的外商投资环境,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努力保持我国作为全球外商投资主要目的国地位。“常务会议为推动负面清单落实划定时间表,并要求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这一方面反映出我国不断扩大开放的决心;另一方面,在推动政策落地层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清单外许可一律视作违规 本次常务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等事项。全面清理现有许可事项,明年3月底前修订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许可一律视作违规审批。 会议要求,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在试点基础上明年在全国开展全流程、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部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年底前提出优化企业注销流程的改革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多次提到将简化审批流程、压缩行政许可,并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如9月12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在全国有序推开已在上海自贸区等地试点的“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以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 会议还提出要再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分之一以上并简化审批,提出从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对第一批上百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照后减证”。 9月18日,国务院再次召开常务会议并要求,推进更高水平贸易便利化,今年将进口和出口整体通关时间、进出口监管证件再压缩三分之一并降低通关费用。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今年11月1日前对需在口岸验核的监管证件原则上全部实现联网、在通关环节比对核查。 而本次常务会议再次明确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压减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并且在相关环节划定了时间表。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企业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对于政府来说,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已经成为政府转变思维、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思路。 “政府工作重点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将充分厘清市场与政府的边界,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将各类市场主体的潜能和活力激发出来,为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白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