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题:多措并举加大金融支持 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新华社记者吴雨、谭谟晓 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并部署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解困,是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更多增加就业的重要举措。目前,各地区、各部门多措并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取得一定进展,但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 为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会议提出,要拓宽融资渠道。将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担保品范围,从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扩至1000万元。从大型企业授信规模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增加小微企业贷款。创新融资工具,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支持更多小微企业开展股权、债券融资。 “尽管金融政策不断引导更多资金流向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但部分银行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仍不愿贷、不敢贷,解决这一问题需要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对积极开展小微金融服务的机构给予更有力的支持。”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要完善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打消一线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顾虑。 此次会议提出,激发金融机构内生动力,解决不愿贷、不敢贷问题。明确授信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引导金融机构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与内部考核、薪酬等挂钩。对小微企业贷款基数大、占比高的金融机构,给予监管正向激励。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一方面应给予银行适度的监管容忍度,提高银行支持民营企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应加强约束,清理不必要的融资环节,让民营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会议提出,力争主要商业银行四季度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整治不合理抽贷断贷,清理融资不必要环节和附加费用,严肃查处存贷挂钩等行为。同时采取措施做好信贷风险防范。 曾刚表示,利用政府公共性资金承担一部分“超额风险”,能够降低信贷风险,这是调动商业银行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性的重要一环。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使金融更好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会议确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以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为主业;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担保费率不高于省级机构费率水平;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20%,银行不得因此减少实际放款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