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彰显地域特色的舒适美观房、平整干净的道路、完善的水电气网配套,更有医疗教育等良好社会保障,在家门口就可实现就业……一幅安居乐业、留住乡愁记忆的美好生活画卷,正在我省苏北地区徐徐展开。 12月20-21日,我省召开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推进会,这是自9月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后,对此项重点民生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摸清底数,弄清“人往哪去” 推进苏北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要取得预期成效,必须做扎实基础工作。我省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迅速开展进村入户调研摸底,摸清农民意愿,准确掌握进城、入镇、留乡的人口规模和分布状况,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实施方案。 徐州市副市长毕于瑞介绍,全市开展调查摸底,共排查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6000余户,“空心村”以及全村农户住房改善意愿强烈的村庄1421个,涉及28.09万户、109.73万人。 只有真入户、真调查,才能把真实信息采集上来,为规划布点和以户定建、以人定房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淮安市围绕行政村、自然村、农户住房现状、农户改善居住意愿及安置方式情况等六方面,由市统计局牵头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多月的调查统计工作。 淮安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戚寿余说,通过“村村到、户户到、庄庄查、屋屋查”,行政村、自然村、农户“三个全覆盖”,淮安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台账,弄明白“人往哪里去”的问题。截至11月15日,淮安已完成全市1480个行政村的详尽统计分析。据调查,淮安乡镇集镇之外的自然村共15510个,在乡村居住的农户共87.24万户;愿意搬迁集中居住改善条件的农户有47.18万户,占总户数的54.1%。金湖县以“交通便捷、节约资源、尊重民意”为原则,县党政主要领导带队赴镇村调研走访,逐点实地察看,经过三轮反复比选,最终确定建设20个县级集中居住点。 试点先行,不搞“大拆大建” 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把房子建好、公共设施配套好是基本要求。我省各地试点先行,以规划引领系统推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连云港市副市长陈书军说,该市结合高铁、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小伊乡机场控制区、田楼铁路集中居住区等试点建设;结合零散村庄整合、危房改造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实施省定经济薄弱村新集镇徐老庄村、百禄镇南房村整村推进试点……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150个,在建21个,完成危房改造1801户。 “在建设模式上,选择交通便利、供水供电供气较好、有一定基础的地区,推广统建、代建、联建、自建等多种集中居住方式,坚决禁止‘大拆大建’。”盐城市副市长顾云岭说,全市各地按“试点先行、示范引路”要求,启动示范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十镇百村”示范建设,让农民群众看得到样板、感受到实惠。 徐州抓好“1211”试点创建工作,即创建1个示范县,抓好丰县湖西片区、沛县采煤塌陷区2个重点片区,各县(市)区创建1个示范镇,各镇创建1个农民集中居住示范点。通过成功案例示范和生活品质改善,引导农民主动搬、主动拆,不搞“全面开花、大拆大建”。该市将编制一批新型农民住宅设计方案,以彰显具有汉文化特色的“楚风汉韵”建筑风格。 本次会议也印发相关农房设计方案汇编、设计师手册等,供各地借鉴参考。为统筹推进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我省成立省级工作推进办公室。省推进办近期将组织省设计大师与苏北五市结对,开展“一对一”技术咨询服务,要求各市县也建立相应的专家指导机制。 让农民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 我省要求,明年底前,各地要实施一批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眼下,苏北各地已明确明年工作目标。比如,淮安督促县区对照全市“五年行动计划”,将具体数字落实到每个小区、落到每个住房改善农户、落到每个改造提升的自然村,确保明年新开工定向安置小区65个、55161套房屋;盐城力争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危房改造和首批示范建设任务,全面改造提升既有村庄,新增10万户左右农村居民实现住房条件改善。 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还涉及农民身份的改变和农村社会的变迁,不能一搬了之,需系统谋划搬迁后群众的生产生活、统筹考虑农村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问题。宿迁市委副书记宋乐伟介绍,今年以来,宿迁围绕农房改善项目配套产业重大项目43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亿元,带动1411户搬迁农民实现就业。宿迁将深化农业招商引资,推进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做强产业支撑。 明年,徐州将在加快项目建设等工作的同时,统筹推进各项后续保障措施,推进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配套的农业发展区、工业集中区、商贸服务区等各大功能区建设,强化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和政策扶持,优化公共服务,让搬迁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
推进苏北农村住房改善,需重点解决好“钱从哪里来”。我省制定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意见,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于近期预拨下达今明两年的建设资金。省里要求各地相应安排财力,统筹使用上级财政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发挥好政策的叠加效应,并充分利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有偿交易后获得的资金,优先用于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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