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21种 报销比例提升至80%以上 12月24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在渝举行的2018年全国中医药系统健康扶贫培训会上获悉,我国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扩大到21种,大病报销比例也提升至80%以上,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 “健康扶贫要面对消除因病致贫存量和预防因病返贫增量的双重压力。”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说,在我国,患者数量居前十位的病种为高血压、脑血管疾病、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重型老年慢性支气管炎、老年性白内障。 目前,全国有10%的乡镇卫生院没有实施标准化建设,6.3%的行政村没有村卫生室,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条件较差,卫生技术人才匮乏,贫困地区卫生与健康状况已成为健康中国建设最突出的“短板”。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扩大到21种,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病、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 重庆日报记者注意到,大病报销比例也提升至80%以上,通过“定定点医院、定临床路径、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的方式,进行集中救治管理。计划到2019年,救治病种扩大到25种;到2020年达到30个,力争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和兜底保障制度基本建立。 以重庆为例,自2016年启动健康扶贫工程以来,重庆全面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到2018年底,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做到应治尽治,不落一人。
重庆还健全兜底保障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各区县将通过财政补助、社会捐助、慈善救助等方式,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进行再报销,确保贫困人口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门诊自付比例控制在20%以内。 (责编:叶子 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