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55条措施。 《意见》提出,到2020年,广西民营经济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以上,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以上,民营经济进出口额年均增长5%以上,民间资本投资年均增长14%以上,民营经济新增城镇就业人口100万人以上;到2025年,广西民营经济生产总值年均增长保持在7.5%以上,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民营经济进出口额年均增长6%以上,民间资本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 为实现提出的目标,《意见》围绕解决制约广西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短板,从着力减轻税费负担、提升金融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优化政务环境、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等与民营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八个方面,提出44条措施意见;从加强对民营经济的领导的方面,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11条措施。 其中,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见》提出10条措施,既有职能部门支持企业融资措施,也有银行业支持企业融资措施,还有企业自身解决融资的措施。 职能部门支持企业融资的措施有:发挥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化解流性风险、发挥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作用、推广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等,明确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扶持相关金融机构或银行业,引导银行业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银行业支持企业融资的措施有:明确信贷投放导向、发挥保险增信和分险作用、争取国家货币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主要明确各银行业创新服务模式,创新信贷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努力缓解信用状况良好的民营企业融资难题。2019年至2020年,由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持,每年筹措200亿元,专门用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和支持合格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以及单户授信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贷款。 企业自身解决融资的措施是,成立广西民营银行,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成立民营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同时引进区外优质基金管理机构,建设基金小镇,解决广西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为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意见》提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事项中设置限制或排斥民营企业的不合理条件;对具备相应行业资质的民营企业参与政府主导重大建设项目,不得设置初始业绩门槛。意见明确该项措施由广西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此外,《意见》明确,加大“放管服”力度,持续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简化企业生产经营相关审批;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査多项事”。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新闻发言人邓国忠指出,《意见》提出200多项关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具体任务,并明确各责任单位;明确在32项工作或活动上给予财政支持,其中2019年至2020年,每年筹措超过200亿元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提出建立或完善工作机制、制度39个,以健全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机制;提出自治区本级每年召开或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动、会议近50场次,以丰富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载体;提出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非公有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制度,明确每名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3家以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3名以上。(彭远贺) (责编:叶子 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