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陈显萍)1月15日上午8时30分,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9号(原洛阳市农业局)正式挂牌。 根据中央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经中共洛阳市委研究、报河南省委批准,组建洛阳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洛阳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
据了解,洛阳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洛阳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将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局、畜牧局的职责,以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投资项目,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能,农业机械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相关行政职能等整合,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局、畜牧局。 (责编:叶子 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