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3月14日电(石国庆) 日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建立抢险救灾免费通行协调保障机制,对通过审核的抢险救灾车辆,免收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据了解,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统筹全省社会力量参与省内抢险救灾工作,按照“按需、就近、规范、有序”的原则,组织依法登记注册的本省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目前,各省辖市应急管理局已开展组织辖区内社会救援力量在应急管理部“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上网申报系统”备案队伍、装备等基本情况。 在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灾害事件应急响应后,自愿参加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可通过网络申报车辆信息、行驶路线、通行时间、携带装备、物资种类等信息。省交通运输厅将对通过审核车辆免收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并督促沿线服务区做好优先加油、加水、餐饮、住宿、车辆维修等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管中心主任胡连东表示:“我们将指定专人担任抢险救灾免费快速通行协同保障联络员,切实规范和做好抢险救灾社会车辆在河南省内的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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