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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十条措施 确保生猪年出栏400万头以上

2019-09-18 09:52 来源:四川日报

  9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网站获悉,为尽快稳定全市生猪生产,成都市近日出台《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要求确保地产生猪年出栏400万头以上。

  据统计,2018年成都地产生猪出栏为574.32万头,2017年出栏量为608.53万头。今年按照地产生猪年出栏最少400万头计算,猪肉自给率可以达到70%,加上从其他区域调入、其他畜禽产品补充等市场途径,基本可以满足市场需求。

  保障市场供应,成都将落实成都市级猪肉储备制度,适时启动猪肉收储和投放。加强区域合作,积极与生猪产区开展产销合作,支持企业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入蓉。对成都市低收入群体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稳定生猪生产,根据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和产业功能定位,成都将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分解到9个(市)县。市财政对承担相关任务的(市)县按照每年每头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合理安排用地规模,满足高于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的生猪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对当前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等建设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充分运用金融手段,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贷款贴息比例为银行当期基准利率的50%,每个贷款项目贴息不超过200万元。

  打牢生猪能繁体系基础,对通过国家、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认定的育种企业,由成都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种猪企业经批准从国内外引进纯外血、祖代原种猪的,由成都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成华猪、雅南猪等地方品种资源场,每年给予30万元保种补贴;支持建设种群备份场,每个场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贴。

  着眼长远,推进生猪产业链融合发展和绿色发展。成都鼓励龙头企业通过新建、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实现生猪产业链融合发展。探索跨市州建立生猪“菜篮子”基地机制,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在市外发展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提升就近保供能力。推进养殖基地规模化、屠宰企业标准化,力争用两至三年时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达到80%以上。此外,到2021年,承担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任务的市、县要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同时,成都还对防疫监管和应急处置等流程措施进行了明确,要求相关区(市)县政府加强核心育种场、地方品种保种场(备份场)、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周边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对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生猪小散养殖场(户)进行规范管理。落实驻场官方兽医制度和屠宰场非洲猪瘟自检制度,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记者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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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本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