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对今年贫困区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口径和相关要求进行了微调。
市财政局人士介绍,此次微调的内容涉及整合范围,对哪些资金纳入整合、哪些不纳入统筹,按中央统一要求作了界定。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等9个方向的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用于农房抗震改造的资金,不再纳入整合;将原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水利发展资金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部分的资金合并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
此次微调的最大亮点,在于不再对资金整合规模作硬性要求,放权区县在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年度扶贫项目投入有保障的前提下,因需而整,应整尽整。对计划整合资金比例较高的区县,市财政分配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记者 廖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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