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24日称,我国将在全国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3岁以下托育服务属于非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和引导城市政府系统规划建设托育服务体系。城市政府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清单。企业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城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根据实施方案,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两类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一是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二是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支持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记者安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