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山东省政协印发《中共山东省政协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对照汪洋主席对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要求及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提出的目标任务,系统梳理总结近年来山东省政协工作发展的经验做法,并充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从“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健全人民政协工作制度”“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完善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5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 为确保贯彻落实的标准和质量,《实施意见》对各项具体措施的承办部门、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如,由办公厅负责探索市县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工作机制,指导市县政协进一步明确其主要工作是开展协商,主要工作方式是搭建专门协商平台;就加强委员管理,由委员活动工作室和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两个部门,负责建立全体委员编入专门委员会、界别委员全员参加专门委员会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以及党员常委履职建言点评、接待和处理委员来信来访等工作。 同时,《实施意见》还规定,年度协商计划要明确专题调研议题,制定年度专题调研工作计划,全力唱好专题调研这台“重头戏”;要落实《省政协委员退出和暂停履职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委员的退出机制等。 (郝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