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项目责任分工方案 37个项目 深入推进现代乡村治理制度改革 34个项目 创新和完善城市基层治理制度 37个项目 全面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 19个项目 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项目责任分工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分工方案》对应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定》的基本框架,共4部分、27条、127个项目。每个项目都明确项目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深入推进现代乡村治理制度改革方面共37个项目。主要包括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各类组织的运行规则、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 创新和完善城市基层治理制度方面共34个项目。主要包括推进街道管理服务创新试点、制定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备案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等。 全面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方面共37个项目。主要包括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基层全覆盖、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等。 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组织领导方面共19个项目。主要包括完善城乡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引进基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完善基层人才评价特殊支持政策、构建长期稳定的城乡基层治理投入机制等。 《分工方案》制定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项目的具体范围紧扣城乡基层治理,原则上不作延伸拓展;二是项目的具体内容主要突出城乡基层治理相关的创新举措、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和民生短板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常规性任务不纳入;三是项目的提炼表述对标对表《决定》作出的部署,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四是对《决定》中无法项目化的内容,在《分工方案》中开宗明义,提出按照省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能职责一并抓好落实的兜底性要求;五是为确保抓落实工作的延续性,《分工方案》中责任领导明确到岗位。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安排,履职尽责、扎实工作。责任领导要担当担责,抓具体、具体抓,整合凝聚有关方面力量,全力推动项目落地落实;牵头单位要主动协调、定期会商,研究和解决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履职尽责;项目推进中需要其他单位参与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配合抓好落实。在项目化推进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创新,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责任、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记者 林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