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县级政府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统一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 通知明确,基层政府(包括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公开事项,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本级政府公布的相关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对本部门(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调整更新并及时发布。 基层政府要参照我省9项政务公开省级地方标准,结合地区和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解读回应等工作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同时,各市(州)、县(市、区)要按国家要求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尚未纳入的应在年内纳入。(记者 陈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