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经省法院批准,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法庭在阿坝州汶川境内的卧龙特别行政区成立。这是全国首个大熊猫国家公园法庭,标志着四川法院初步构建起大熊猫国家公园相关司法保护工作新框架,开启了司法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新征程。 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法庭负责审理辖区内涉及大熊猫及大熊猫国家公园的保护、建设、开发利用相关的案件,以及涉及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相关的案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保法治宣传等。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法庭,是加强濒危物种司法保护的迫切需要,更是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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