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省政府官网发布《支持高速公路加快建设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政策》从优化前期工作流程、放宽投资建设条件、完善政府投入机制、拓展融资渠道、强化用地保障、强化建设环境保障、完善收费政策、强化政策激励8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政策》指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超前启动前期工作,超前组织开展联合评估;运营高速公路新增互通式立交或服务区,可由交通运输厅和省发展改革委以专项规划方式明确,纳入专项规划的项目直接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报批工作,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在放宽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条件上,《政策》将试点延长特许经营期,对部分路网功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经地方配套资金、资源后仍不能弥补可行性缺口的,试点在收费期之外延长特许经营期,推动项目成功招商。 对高速公路加快建设成效好的项目,《政策》给出了“真金白银”的激励政策。《政策》指出,项目成功招商的,对牵头市(州)给予300万元奖补资金,对配合市(州)分别给予150万元奖补资金;项目提前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批复)的,对牵头市(州)按照项目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对配合市(州)按照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奖补资金。项目提前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并实现开工的,对项目业主给予300万元奖补资金,对沿线各市(州)分别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提前实现控制性工程开工的,对项目业主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对控制性工程所在市(州)给予50万元奖补资金。较批复工期提前建成通车的,对项目业主按照标准给予奖补资金。提前建成通车的项目,按提前时间,分别给予每公里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奖补。来源:成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