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民政厅获悉,《四川省社会组织建设治理规范》已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并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川省社会组织建设治理规范》由民政厅牵头起草,秉持法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宗旨,坚持党建引领原则,促进社会组织建设法治化、运行规范化和治理标准化,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使社会组织建设治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效引领和规范全省社会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 该规范在梳理研究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主要对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组织登记、机构运行、内部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在社会组织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间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运转协调和决策科学的统一机制,为社会组织的建设治理提供指导,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依法登记管理社会组织4.6万家。近期,民政厅将组织宣传推广规范标准,引导社会组织依法自治,提升服务国家、社会、群众、行业的能力。来源:四川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