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青山绿水,云雾缭绕,雨量充沛,一旦下雨,公路多有塌方、沉陷。由于境内山高、谷深、路窄、弯急、道路基础耐性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就不堪设想。近几年经济发展快速,农村公路里程增长了、车辆多了、驾驶人多了,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多。 2013年,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决定在全州16个县市设立农村片区交警中队,每个中队设中队长和指导员各1名,每100公里配备3名协勤。目前,全州建立起了64个农村片区交警中队,共有60名民警和990余名辅警坚守在岗位上。确保交警管理县、乡“全覆盖”,实现“道路修到哪里,交警管到哪里”,有效根治长期农村交通“肠梗阻”的难题。 农村交警中队主要工作职责是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打击车匪路霸;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事)件;开展摩托车办牌办证等车管业务。 在黔东南农村建立交警中队创新之举,是一件新生事物,没有什么经验可借鉴。为此,各县市人民政府多次召集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中队筹办工作,努力打造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生力军。 可是在群众眼里,交警就应该待在城里,跑到乡下来干什么?起初,群众并不配合交警的工作。 剑河县交警大队农村片区二中队队员周彰科回忆起到中队工作第二年遇到的一件事:那次,中队组织到南哨乡开展交通违法整治,队员们设卡查无牌无证摩托车时,迎面驶来了4辆未成年人驾驶、后座还载着一两个人的摩托车。周彰科立即打手势让他们停下,他们却强行冲关,导致周彰科右手脱臼。“现在辖区的交通秩序比以前好多了,只要我们的工作能得到群众认可,过去那点伤算不了什么。”周彰科说。 “农村交警中队除了中队长和指导员是正式民警外,队员们都是通过县里公开招考进来的工勤人员,但在当地群众的眼里他们是‘辅警’。所以,中队成立之初,工作很不好开展,现在他们的工作渐渐得到了群众认可。”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梁吉钢说。 如今,农村交警队伍越来越受到百姓拥戴和称赞,被当地群众称为“安全守护神”。正是这一群“农村交警”,苗乡侗寨的农村公路增添了一道靓丽风景线,人们多了一份安宁、舒心与和谐。 唐光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