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记者安蓓)记者5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将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包括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提供虚假文件行为等。 根据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的惩戒措施包括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行为;取消进入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的专利快速授权确权、快速维权通道资格;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资格等。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依法限制其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失信情况记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互联网征信系统,依法对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不予受理等。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近日还签署合作备忘录,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