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通过开展全区“七五”普法、建设人民调解“四张网”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工作,多举措完善农村矛盾纠纷疏导机制,有效缓解了农村社会矛盾和风险,提高了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通过在每个村民小组设立调解小组,村民每10户设立1名调解员、纠纷信息员,宁夏形成了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骨干,村(居)民小组调解小组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宁夏有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2745个。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宁夏通过组建专项攻坚服务团队和工作制度,集中力量重点化解涉农纠纷、农村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等积难案件,完善矛盾纠纷“两排查一分析”、纠纷信息员管理等10项制度,实现了村居(社区)每周一次、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县(市、区)每月一次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宁夏还不断创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经常性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把法律送到基层、群众身边。(记者杨稳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