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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有所依更有保障

2020-01-13 11:28 来源:检察日报

       “刘某最近表现咋样?”“现在待他娘可好了,下班有时间就去对门老人院里,帮忙干活儿。”

       近日,在河南省滑县八里营镇某村,几位检察干警对办理的一起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民事公益诉讼案回访时,刘某邻居说道。

       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收入较高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致使父母生活陷入贫困的情况,河南省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相关部署精神,从依法保障老有所依、督促子女履行义务、倡导和谐文明风尚发力,积极探索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治理。

       “要是有办法,谁会舍得告孩子”

       “俺家的事儿让你们没少费心,添麻烦啦!”2019年 11月,在滑县八里营镇某村,一见到该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郑万隆一行,村民黄老汉笑容灿烂地迎上来。就在几个月前,黄老汉夫妇还在为儿子黄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事儿伤心。

       黄老汉夫妇已经70多岁,均疾病缠身,享受国家扶贫政策。儿子黄某在外打工,但因家庭矛盾,多年来对老人不管不问。黄老汉夫妇曾于2015年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就赡养费问题达成民事调解。可在2016年5月,法院却因黄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了本次执行。黄老汉夫妇官司赢了,始终拿不到赡养费,他们只好走进滑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在滑县扶贫办等部门的配合下,滑县检察院查到黄某除在村里拥有房屋、耕地外,还于2018年在镇上买了商品房,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态已不存在。该院遂将此信息移交法院,建议恢复执行。目前,法院已执行5000余元,剩余部分将在一年内执行完毕。

       为了增强监督刚性,滑县检察院还向黄某送达《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向黄某所在村村委会发出《协助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在滑县扶贫办、法院和村委会全力配合下,促使黄老汉夫妇与儿子就赡养事宜达成调解协议。

       为解决黄老汉夫妇与儿子的亲情修复问题,滑县检察院联合县扶贫办、村委会一起做黄某的思想工作,从下午三点多一直谈到晚上。黄某懊悔不已,表示会好好孝敬父母。

       “县里非常支持我们的工作。2018年8月,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公益诉讼延伸法律服务,研究解决父母贫子女不贫等问题。”滑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敏介绍。

       “我们能保证,主动孝敬爹娘”

       2019年9月,淅川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扶贫办对全县贫困户、低保户进行排查,一个线索引起了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的注意。

       王老汉夫妇已经70多岁了,王老汉的老伴因中风生活不能自理。夫妇二人于2015年被认定为贫困户,2017年脱贫,但仍享受低保补助。王老汉夫妇共有二子四女,均具有赡养父母的能力,且王老汉的两个儿子长期在外务工,对父母关心不够,从未主动给赡养费。

       “我们向县委作了汇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办理了该起子女怠于履行赡养义务民事公益诉讼案。”淅川县检察院检察长丁志亚说。

       检察官采取释法说理、批评教育等方式,详细宣讲法律政策,让两个儿子认识到错误。“请你们放心,我们能保证,主动孝敬爹娘。”兄弟二人诚恳地作出承诺。

       丁志亚介绍,按照省、市两级检察院提出的对重大监督事项实行案件化办理的要求,淅川县检察院要求王家兄弟写出《具结保证书》,王老汉夫妇与两个儿子达成了赡养协议。同时,该院向该村村委会发出《监督履行义务通知书》,要求村委会负责监督赡养协议的执行。

       “在办案中坚持‘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的定位不偏离,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扶贫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办案合力;积极探索监督方式,通过送达制式文书等方式,强化监督的权威性和规范性;注重传递司法温情,把释法说理、亲情感化贯穿办案始终,激发孝心孝行,化解矛盾隔阂,促进社会和谐。”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自民介绍,省检察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为基层院明确办案理念和工作路径。

       “办了一个案,影响带动一大片”

       “大娘,每月的钱您儿子打到您账户了吗?”

       “打了。现在儿子媳妇对我好着哩!”

       滑县八里营镇某村,检察官用方言和该村刘某的母亲拉家常。

       刘某的父亲已去世,母亲患糖尿病,经常住院,享受国家扶贫政策。因婆媳矛盾等家庭纠纷,刘某很少承担赡养义务。

       滑县检察院主动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并在县扶贫办、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下,查清刘某有固定工作及收入。随后,该院分别向刘某夫妇和其所在村的村委会发出《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和《协助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通过对刘某夫妇释法说理,夫妇二人表示悔恨,并与母亲签订了赡养协议,保证照顾好母亲的生活起居,刘某还办理了每月定期向母亲划转赡养费的转账业务。

       滑县检察院向该村村委会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在今后工作中,将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作为重要因素予以考虑,统筹安排。村里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明确对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在相关事宜上依法律和政策不准通过,并将刘某夫妇的思想转变在村中宣传。八里营镇政府也将此做法在全乡推广,要求各村建章立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滑县县委书记董良鸿肯定了检察机关为乡镇解决“父贫子不贫”问题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

       “结合办案实践,我们将在建立共享机制发现线索、统一规范制式文书、赢取支持同向发力等方面进一步创新方法。同时,努力探索在农村危房改造、‘六改一增’、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检察监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河南省检察院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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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本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