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贺州市陈永忠等12人重大涉黑案一审开庭
15日,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永忠等12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该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黑办重点督办,涉案金额600多万元,涉及被害人700余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4月以来,被告人陈永忠等人组织人员在缅甸孟波租借房屋,并以高薪引诱、熟人介绍等方式从国内招募人员,逐渐形成了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攫取非法利益,该组织多次有组织的在网络社交平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生产活动,严重扰乱网络正常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组织还实施了洗钱、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非法拘禁犯罪,组织成员实施了强奸犯罪。 公诉机关认为,陈永忠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陈荣城等其余11名被告人应当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重大复杂,庭审预计持续数日。(林洁琪 林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