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中乡网湖南讯 为深刻吸取浙江温岭“6·13”槽罐车爆炸事故及洞口县平溪江“4.10”落水事件教训,贯彻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和“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并总结自4月中旬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来第一阶段的成果,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电梯安全无事故,7月3日上午,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梯安全生产会议。此次专项整治重点:1、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完善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2、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电梯管理机构或配备管理人员;3、电梯维保工作是否委托厂家或取得相应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承担;4、使用单位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对电梯组织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5、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申请定期检验,电梯是否在有效检验周期内;6、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电梯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使用标志;7、电梯存在的紧急制动设备老化失效、求助按健失灵等隐患是否整改,故障是否处理,隐患排除、故障处理是否作出记录;8、使用单位是否及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单位变更的是否办理变更登记,停用、报废的是否办理手续。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执法检查,特别是辖区内宾馆、小区、超市、医院等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开展检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对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责令限期整改未整改的坚决立案查处并予以曝光。(特约通讯员:彭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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