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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块田土地大托管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022-11-02 10:34  发布:中乡网  责任编辑:晓东
       近年来,安徽省多地在探索一村一块田大托管,增加村集体和农民的收入。所谓的一村一块田大托管就是以“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为原则,把生产责任制时期农民一家一户承包的分散耕地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中收回到村集体统一经营,把农户的土地全部托管起来,让小块土地变成大块耕地。从安徽多地实施一村一块田大托管的开展情况看,农村土地大托管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明显起到促进作用,但在具体实施中也存在着许多难点和困惑。
取得成效:
        一、实施一村一块田土地大托管后,过去的农户承包地之间的田埂被旋耕后变成农田,基本达到新增耕地面积3%。一村一块田便于大中型农机具使用,可有效缩短收种时间,加快收种进度。
        二、农户之间的土地纠纷大幅度减少。因为农户的耕地全部托管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只记自己家的耕地面积就可以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结算,不需要掌握每块地与四邻的确切界限,因此不会发生地边纠纷。
        三、实施土地大托管后,可以把大批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让他们专心从事第二三产业,每人每年可增加收入5万元左右。农民流转每亩地每年可获得八百至一千元不等的保底费。村集体每年每亩收取管理费50元,村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左右。同时,实行一村一块田土地大托管后,种子、农药、化肥集中统一购买,价格明显优惠,每亩每季可节约生产成本30元左右,灌溉用水大幅度减少,规模经营后的机械化耕种、喷药、施肥等人工费用都不同程度减少,大托管产生的效益凸显。
存在的问题:
       一村一块田土地大托管是把农民的土地集中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是实行生产责任制以来的第一次,在具体操作中确实存在着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1、少数群众不愿托管。少数群众因长期种田,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不种田精神无所寄托,因此不愿托管自己家的承包地,给一村一块田大托管增加了工作难度。
       2、原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愿退地。在实施一村一块田大托管之前,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流转大户已低价从部分农户中流转了部分土地,如今实行一村一块田土地大托管他们不愿意退出原流转的土地,原先流出土地的农民要求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流转大户增加土地流转价格,达到当前一村一块田大托管的价格,导致这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流转大户因自己的利益受损对大托管有意见,并千方百计从中作梗,给一村一块田土地大托管设置障碍。
      3、管理人员不足存在问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班子基本上是村“三委”成员,由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管理农民集中的土地,存在着村“三委”干部日常工作与管理土地之间的矛盾,有时候会出现日常工作和管理庄稼顾此失彼的状况,结果村干部两头忙、两头出差错、两头无效果,导致群众不理解、镇干部想不通。
      4、生产存在问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回的土地交给当地有种粮经验的农民管理,一切依托这些种粮能手管理,会出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田生产成本增加、各项费用增大等问题。有时还会出现部分田块管理不到位,庄稼长势较差等情况,势必影响粮食产量,甚至会出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亏损。
       5、农机具使用存在问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刚开始从事农业生产管理,严重确少农机具,一切依靠租用个人的,加之出租农机具的个人或组织认为是村集体租用的,相互串通肆意抬高农机具租赁价格,无形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增加了生产成本。
      6、生产管理存在问题。农民的土地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收回经营后,部分农民认为大块土地是村集体的,就想在路边渠旁和零星小块地上安种杂粮,个别农民还会在村集体的庄稼成熟时以拾捡粮食为由变相偷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粮食,加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的土地面积较大,一时无法完全看管好田里成熟的庄稼,从而使集体经营的庄稼遭受损失。
解决问题的办法:
      农村土地实行大托管后,出现了许多问题,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托管农民的土地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解决这些问题的有以下办法可以尝试:
       1、实行集中“再托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以采取“再托管”的方式,在不影响农户和村集体收入的前提下,把农民托管给合作社的土地再次托管给他人或组织。也就是说村集体在稳定的获得管理费、农户稳定获得保底收入后,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把土地再托管给他人或组织耕种。选种、收种及所有的管理都交给“再托管”的个人或组织。“再托管”方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自行收种、管理,收获的粮食也归“再托管”方所有,“再托管”方必须提前交清群众的土地保底收入和村集体的管理费。
      2、实行分散“再托管”。对于一个人或组织无能力全部托管一个村土地的,可以根据该人或组织的实力,划片实施“再托管”,“再托管”方在国家允许的条件下自行收种管理,产品归再托管方,自负盈亏,前提条件是先交清管理费和农户土地保底收入。
    3、实行生产环节“再托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把托管的农民耕地集中再托管给播种企业或个人播种,施肥再托管给施肥企业或个人施肥,喷药再托管给专业组织或个人喷药,整个生产环节全部再托管给企业或者个人,从种到收每个环节全部再托管,无缝对接,确保粮食稳产高产。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把收获的粮食通过订单直接运往购粮企业,或者直接分给农户抵付保底收入,不增加粮食收获后的管理费用,确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收入不减。(特约通讯员:施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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