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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级”和“待遇”如何平衡?

2014-02-27 11:23 本站原创

226上午,中央第四巡视组向吉林省反馈巡视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现象。(226  新华网)

中央各巡视小组近期不断发回巡视情况,各巡视小组均有不同程度的“收获”。发现了在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第四巡视组的这一反馈情况,让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

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其待遇和职级相挂钩,职级上去了,其待遇自然会随之提高。但是现实中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很多老干部,在工作岗位兢兢业业干了大半辈子,但是由于领导职数有限,加上能者优先选拔任用的原则,必然有那么一部分人不能被提拔,这样的结果就是待遇上不去。公务员,本身待遇涨幅就很小,不像是在公司,其待遇上升空间还很大,且并没有人数的限制。地方政府本着人本主义的原则,让部分干部享受某级别待遇,这样就产生了巡视组反馈的吉林省出现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现象。

不管是出于何种考虑,选拔选拔任用也不能儿戏,它有其严格的标准。不是说照顾谁就倾向谁,或者是给部分人特殊考虑。吉林省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应该是一个普遍和典型,值得其他省市深思。从古自今,国家任用人员都是选择德才兼备者,能者多劳,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应该得到坚决制止,对于违规操作者应该给予其应有的处罚,防止“走后门”“开绿灯”。

在对这一行为深恶痛绝的同时,我们还是应该冷静下来,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如何将干部的待遇提高。特别是针对一些老干部,为人民付出自己的心血的好干部,是否有办法可以在职级和待遇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是否可以多增加一些工作经费,对于在工作上表现突出、认真负责的同志对进行一些物质和精神上的鼓励,这样还能促进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政府组织应该给人春风般的温暖,但是这也是建立在一定的原则上的。对于违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要严惩不贷。同时也要努力寻找到干部“职级”和“待遇”的最佳平衡点,使此类现象自动消失。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实际工作中,就需要组工干部要多思考、多用心。(宁夏银川 夏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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