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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亦瑭:“公车接送小狗”实为权力在“裸走”

2014-09-12 16:19 本站原创
 

近日自称江苏淮安市公安局警察的网友发帖称,淮安市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某“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及“经济问题”。淮安市纪检委信访处今日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已经受理了相关举报,正在调查。(911日 人民网)

众所周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干部禁令”的实施,公车私用现象虽然得到一定遏制,但是仍还有部分官员心存侥幸,依然我行我素,将中央禁令视为儿戏、当作耳旁风。正如此次这名用“公车接送小狗”的江苏淮安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

可以说,“公车旅游、公车接着孩子上学”等公车私用现象并非鲜闻,类似违规违纪的事件也早已见诸于各大网络媒体报刊。而且,在中纪委对各地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的情况通报中,公车私用这一问题更是“独占鳌头”。

不过,当“公车接送小狗”一事报道出来时,还是狠狠地碰击着公众所能承受的原则底线。这不仅吸引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社会公众的眼球,还将公车私用现象演绎到了另一个极致,更是严重损坏了领导干部和当地公安部门的整体形象。

其实,不论是公车旅游还是公车接着孩子上学,更或是“公车接送小狗”这样奇葩的事件,这都是因为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没有得到有效的约束和监管,从而才会上演着权力“裸奔”、“裸走”等不良现象。

要有效刹住“车轮上的腐败”现象,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对公车使用的监管力度;还要对涉事的领导干部进行深入调查,看看还有无其它违纪违规行为;更要不断筑牢制度笼子,加强监管力度,以釜底抽薪的举措,对违规者从严问责惩处,从而维护党纪国法的严明,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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