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日前报道,山西省针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情况,对所涉及的117名责任人和18个厅级单位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22人,处级干部61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4人;给予党纪处分34人次,政务处分43人次,诫勉33人,通报7人,组织处理2人。这一严厉问责的实施,给人们敲响了警钟:生态环境不容损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保护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绝不允许损害。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盲目开垦荒地、滥伐森林、过度放牧、掠夺性捕捞、乱采滥挖、不适当地兴修水利工程或不合理灌溉等引起水土流失,草场退化,土壤沙漠化、盐碱化、沼泽化,森林面积急剧减少,矿藏资源遭到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水生生物资源日益枯竭,旱涝灾害频繁,以致流行病蔓延;城市化和工农业高度发展而引起的“三废”污染、噪声污染、农药污染,以及农村无证、无序的乱象养殖等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破坏,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居住环境和身体健康。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是中国发起一次生态革命,最根本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 “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共产党念兹在兹的执政目标和努力方向,而生态美好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在人们的崭新认知里,生态是否美好、能否尽享绿色,与幸福感息息相关,所以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具体工作中,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要加大财政投入,保护生态平衡。三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执法监督,并出台严厉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政策规定。要有“壮士断腕”的狠心,有“坚韧不拔”的信心、有敢于担责的决心,有常抓不懈的衡心,来抓生态环境的环保。特别是对于那些不遵守法律法规、肆意破坏生态环境的人们加大处罚力度。对那些置若罔闻、被动应付或者管理不善而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相关部门官员一概进行严厉问责,决不能在其位不谋其政。只有这样加大惩戒力度,才能提高人们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意识。只有这样狠抓落实,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日益加剧的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特约评论员: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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