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为丰富人们的生活,创造了无数可能性。以“租赁”市场为例,无车一族想去外地郊游,通过网络预约车辆,门店提车、线下还车,简单又不贵,很受欢迎。然而,还存在一些打着“租赁”旗号的异化案例,如“网上租友”,就值得警惕。 “网上租友”不应是生意,却被做成了生意。在一些社交平台,出现各种租女友、租男友的信息,甚至存在一些专门的租友网站和移动APP,注册为用户后就能进行“交易”。可以说,“网上租友”并非以实物为标的,而是以“人”为商品,无论是自愿还是有偿,都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公序良俗,一些不当行为也违反了法律法规。 有人说,有需求才会有市场。从商品经济角度来看,这有一定道理。但是,需求一定要正当,市场一定要健康。纵观“网上租友”,所谓的需求,不过是起源于春节期间,一些人为应付家庭催婚而出现的,这早已越过了作为商品需求的界限,实属“异化交易”;而所谓的市场,鱼龙混杂,违背了市场原则和经济规律,掺杂的“色情服务”“社交黑洞”“信息泄露”“商业诈骗”等风险,危及社会安定。因此,无论从何种意义上讲,“网上租友”都应该严格管制,对发布信息的平台予以严肃整治。 “网上租友”是互联网发展及应用过程中的一个灰色地带,不应被忽视。针对此,存在很多权责不明,甚至在法律层面上不清晰的地方。例如,“租友”是否合规合法;又如,“人”的信息能否在网络平台明码标价;再如,出现“色情”“诈骗”等问题,如何认定相关责任。这一方面是在钻互联网监管的空子,另一方面也在挑战法律与公序良俗的底线。从社会治理角度出发,应该高度重视的不仅是“网上租友”这一现象,更是如何能让监管、法律等发挥最大作用。只有让互联网应用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前行,才能挤压那些打擦边球的生存空间。 “网上租友”是互联网世界的一个侧面,折射出虚拟空间里的“红”与“黑”。不难发现,近些年来,互联网社交应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交友是其中之一,健康的方式不仅存在,而且应该鼓励,这恰是“红”的一面。相反,虚拟社交滋生的浮躁气氛、商业气息,也让很多人“迷失”,甚至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诸如色情直播、虚假宣传、网络欺诈等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让互联网空间变得污浊起来,这便是“黑”的一面。可以说,作为互联网发展的新生事物,任何一种新尝试都显得与众不同,但究竟是“红”还是“黑”,不仅要用法律来明晰,关键在于用好、治好、管好。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家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真正还网络空间一片晴空,莫让“网上租友”野蛮生长、挑战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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