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乡村治、郡县稳;郡县治、天下安。乡村善治与否,不仅关系到近6亿人生活其中的农村是否安定有序,也直接决定着乡村全面振兴的根基能否稳如磐石,特别是在内外部环境十分复杂的当前,更相当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一段时期以来,在城镇化与逆城镇化并行交织下,生活在农村的群体不断分化,相应地带来了乡村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加之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课题。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新时代加强乡村治理的顶层设计,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为全国各地探索乡村治理有效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 诞生“枫桥经验”的之江大地更早破题。安吉余村创造了10余年零上访、零诉讼、零事故、零刑案、村“两委”干部零违纪的治理成绩;宁波象山推行以“说、议、办、评”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说事制度,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事事合民意、得民心。这些乡村治理办法路子,连同其他地方的有益探索,为我们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坚定走好乡村善治之路提供了经验和启示。 走好乡村善治之路,要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任何时候不能有丝毫动摇,先进支部要不断增加,中间支部要大力提升,后进支部要不断整顿,对村级党组织和带头人要来一场整体建强优化。村级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组织的领导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通过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建设,确保党组织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走好乡村善治之路,要着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序。矛盾是无时无处不在的,乡村治理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排查、调处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要做好群众工作,提高乡村管理服务能力,把农民关心的问题就地解决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同时还要善于运用人民调解工作手段,健全村民调解员队伍,确保及时化解矛盾。法治发挥着定纷止争的关键作用,应该紧紧抓住信息进村入户的有利时机,推进互联网与乡村治理的深度融合,健全乡村公共安全体系和法律服务网络。 走好乡村善治之路,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在那些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现象较严重的乡村,必须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通过树典型、做示范、育风塑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农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不少村庄有自己的村规民约,内含着优秀文化基因,对乡村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村党组织要善于借助其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强化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遵循。
乡村治,百姓安,则国家稳。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大胆探索实践,不断激发乡村主体活力,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让乡村既生机勃勃又安定有序,坚定地走好新时代乡村善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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