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某领导的朋友”“某某领导让我找你办点事”……现实中,一些人打领导旗号揽工程、要项目,借领导名义插手干部人事工作等,这类“傍”领导、谋私利的行为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此前,湖南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本人因受贿罪、贪污罪等获刑,不仅妻儿牵涉其中,连其保姆也因与领导“说得上话”,帮人调动工作,捞取好处。前不久,湖南印发《关于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利用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办事的规定》,对狐假虎威、牟取私利现象出重拳、进行整治。 “打牌子”是湖南方言,意指打着领导旗号办事。仔细分析,“牌子”在一些地方管用,源于有的领导干部疏于对身边人的教育管理,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他们打着自己名号办事、谋求特权等。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现实中,有的干部为了“搭天线”“攀高枝”,对“打牌子”行为不仅不抵制,反而主动迎合、献媚讨好。领导干部一旦默许、纵容“打牌子”,到头来砸的是自己的“牌子”。苏荣、周本顺、王敏、孟宏伟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无不深刻揭示,对“打牌子”大开绿灯到头来害己又害人。 “打牌子”不仅害了“小家”,更危害一方政治生态。大量事实证明,对公权力“私用”得越严重,“潜规则”就越容易大行其道,造成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竞相攀附、互相倚重,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污染一方政治生态。由此可见,封堵“打牌子”之路,既是对领导干部的约束,也是一种保护,更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 对领导干部而言,在自身按规矩办事的同时,还应切实管教好身边人,决不能纵容亲属“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方面,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作出了表率。周恩来曾专门召集家庭会议,定下“十条家规”,其中包括“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陈毅的妹妹想上大学,请求哥哥写个条子或打个招呼,陈毅坚决不同意:“这样的条子我不能写,这种招呼我也不能打,我是共产党的上海市长嘛!你有本事自己去考,考不取就回四川”……党的历史上,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他们守住了为官底线,划清了公私边界,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典范。 面对“打牌子”行为,领导干部挺纪在前、坚决抵制是应有的立场与态度,而制定硬性制度规定则不啻为一把“尚方宝剑”。湖南这次出台规定明确,对“打牌子”办事的,一律“不信、不见、不理、不办”,并登记在案;违规办事的,严肃追究责任;主动创造条件、提供机会的,从严处理……类似这样的硬性规定,既为抵制“打牌子”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底气,也郑重警告那些意图借机“攀高枝”者收手止步。 一方面,扎紧制度笼子;一方面,强化领导干部对身边人的教育约束,对“打牌子”行为全面封堵。如此一套组合拳打出来,“打牌子”的空间必定越来越小,那些拉大旗作虎皮者终将没有市场。(江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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