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浙江发布《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减负方案》”),并于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此外,还提出:要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防止各区域间中小学校招生相互“挖墙脚”。 中小学生减负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2018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出台《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在此基础上,浙江于2019年10月公布了33条减负征求方案。一月有余,浙江《减负方案》正式公布。 《减负方案》共计40条,内容涵盖规范区域和学校组织的考试评价、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规范校外培训和进入中小学校的竞赛、活动管理及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等方面,重点解决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和执行各项规范出现偏差等问题。 针对之前沸沸扬扬的“小学生晚9点、初中生晚10点不作业”问题,《减负方案》指出要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不得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不得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在减轻学生课外负担上,2019年4月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就已经明确:中小学取消一切形式的集体文化补课。 《减负方案》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各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校内外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中补习。该条规定涉及的对象范围包括高三年级。 事实上,学生负担过重与教育政绩观、社会评价也直接相关。 为此,《减负方案》提出,严禁地方政府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中考升学率、高考一段上线率和上“北清”人数等评价考核教育行政部门。针对社会唯特定高校、唯文凭学历倾向,不得将特定高校的毕业生作为专才予以特聘。 除了减少校内外不合规、不合理、不科学的过重学业负担,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促进公民办协调亦是减负的应有之义。 《减负方案》指出,要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采用衔接班、预录班、新生军训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禁止公办高中以集团化办学名义联手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或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招生。坚决防止各区域间中小学校招生相互“挖墙脚”。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证《减负方案》实施,浙江率全国之先提出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发布制度,采集区域中小学生成长的外部环境、基础教育内部的科学协调程度以及区域中小学生的学业负担指数。 据悉,从2020年开始,浙江将每年对区域基础教育生态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县(市、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