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哄抬物价被罚的。 针对武汉土家二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湖北省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顶格”罚款300万元。 2月4日至29日,武汉土家二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上销售蔬菜,西红柿价格22元/公斤、四季豆价格36元/公斤、胡萝卜价格25元/公斤。而该餐饮企业的供货商之一——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有限公司提供的同期上述蔬菜价格分别为:西红柿7.5元/公斤,四季豆16元/公斤,胡萝卜4元/公斤。湖北省疫情防控市场价格违法处理意见显示,购销差价额超过15%即可认定为哄抬物价。 “市场监管部门约谈和告诫仍拒不改正”。难以想象,疫情发展至今日,仍有商家顶风作案。各地针对哄抬物价的雷霆手段已经频频祭出,商家对哄抬物价的后果不会一无所知,对其顶格重罚,并不冤枉。 疫情是特殊时期,价格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得到民众的理解的。前不久就有商家因为进价0.6元、售价1元的口罩被罚,结果网民纷纷为其叫屈,就足以说明问题。但这种“理解”,显然不是无原则的。在如今几乎倾举国之力保障湖北的当下,在民众对物价有了基本估计之后,还标出这种数倍之高的价格,这就是发国难财,如何获得理解? 从新闻上可知,平抑武汉、湖北的物价,可能是个拉锯的过程。特殊管制措施之下,物价的起起伏伏,展现了庞大市场的动态复杂性。一方面当地表态生活物资保障充足、多举措稳定物价,另一方面记者走访,居民反映存在团购搭售不合理、价格上涨的情况;一方面是大量援助物资进入当地市场,另一方面则是当地反映物流成本、人工成本是平时的3倍。可见此时平抑物价的难度,需要对价格格外敏感,对于可能出现的苗头即时祭出监管手段。毕竟,此时的物资供给,关系千千万万闭门难出的百姓生计,物价管控的严肃性已提升了数个层级。 市场经济应当流淌道德的血液,这是规劝也是铁律。疫情之下,不仅民众厌恶发“国难财”,法治社会也是绝对容不下的。(夏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