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制定3项举措。 一是严格履行职业健康检查义务,尽快完成接触高温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必须及时调整作业岗位。严格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二是要求省内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露天采矿、井下高温区采掘、炼铁(钢)、锅炉、露天巡检等重点行业高温作业岗位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求相关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及时做好职业性中暑和疑似职业性中暑的病例统计报告。 三是加大职业健康知识应急演练的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防护意识,增强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减少因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造成中暑事件的发生。(记者阎红 特约记者车晨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