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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在全省率先推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工作

2018-07-02 15:16 来源:泸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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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7月1日,泸州市在全省率先组织了为期两天的拟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考试,市本级496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了首次考试。这次考试,是泸州市全面贯彻执行《将依法治理纳入干部管理任用工作八项制度》,切实在干部管理任用中体现和落实依法治理相关要求,推动形成鲜明的法治建设用人导向的具体实践和创新举措,呈现出了四大特点。

一是人脸识别技术率先使用。泸州市在此次任前考法的考试系统中,在全省率先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到人机对话考试的考生身份识别中,考生刷脸即可完成身份认证、考试自动签到,并结合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相关印证完成核验,既减轻了监考人员人工核验的工作量,又提高了考生身份识别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考生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这在全省人机对话类考试系统中尚属首例。

二是考试组织严密规范。在考试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历时半年开发建设了“泸州市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平台”,先后组织100名公务员进行了5次模拟考试和系统测试,确保了考试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稳定;精心组织考务培训,对考务人员讲明纪律要求,讲清操作程序,讲透问题处理,讲够注意事项,讲好关键环节把握。在考试过程中,相关领导全程参与,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了考务工作组织严密、规范操作、保障有序。

三是考试内容涉及广泛。此次考试对依法行政、社会诚信、职业道德和法治建设作了全面考查,内容涉及面非常广泛,涵盖了党的十九大有关知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依法治国理论和相关政策;宪法、民法总则、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婚姻法、网络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 

四是考试结果强化运用。市委组织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注重考法结果运用。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3年内有效,凡未参加任前考法、考试成绩不合格或考试成绩失效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提拔任用。这是泸州市在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工作中的又一创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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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