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普查登记即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这是从24日召开的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上传出的消息。相较于此前已先行启动的筹备事宜和清查工作,一场更为全面、更加系统的普查大幕即将拉开。 对经济发展的一次“全面体检” 2004、2008、2013,时间的刻度上分别记载着前3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的年份。自2013年以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又取得哪些新成就?在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的步伐如何“丈量”?“本次经济普查正是对江苏这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全面体检’和盘点。”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汉春指出,开展此次经济普查,是建设新江苏、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摸清‘家底’、把脉未来意义十分重大”。 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旨在全面调查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地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同时,通过普查,完善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配合于明年1月1日正式开启的全面普查登记工作,2019年全年我省将集中开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发布,2019年12月—2020年12月,将推动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总结表彰,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编辑普查年鉴。 查得更宽、钻得更深 本轮经济普查呈现出哪些新特点?同前三次普查相比,又有哪些不同? “总体上看,此次经济普查目的更加明确,内涵更加丰富,普查的表种和填报指标也较以往更多。”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彭小年说。 具体来讲,一是查清“家底”领域更宽。“涉及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三新经济’,与资产负债、投资项目同为过去没有而在此次普查中新增的领域。”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地方统计调查局副局长康长进说。近年来,伴随全省二、三产业快速发展,经济主体在数量和形态上均发生显著变化,各类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量大幅增长。与此同时,“一户多照”“一企多址”以及网店等“隐形”单位大量出现,给普查增加了工作量和查找难度。“针对这些变化,本次普查增设了单位清查的相关工作,用3个月的时间专门将各种类型的单位网罗齐全。”康长进说。 二是情况摸排更深更透。“在以往开展的经济普查中,并未对资产负债表作出明确排查要求。但此次普查,企业及经营个体的资产负债状况白纸黑字列入普查范畴。” 彭小年告诉记者,摸清全部法人的资产负债状况,对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反映江苏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和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至关重要。 三是统计体制加速变革。伴随此轮经济普查的开展,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已成相关工作开展的“左膀右臂”。相比过去,此次普查不仅提出健全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部门共建、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更着力推进投资统计等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为“三新经济”统计调查提供更可靠的基石。 把关数据质量,需要各方支持 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 “从以往经验看,普查中表格纷繁、指标冗杂,整套流程走下来,耗时耗力还易出现疏漏。就此,本次普查设计了相对简洁的普查表式及指标,使企业填报起来相对容易,统计数据也更加准确。”为避免数据上传过程中的“中间差错”,康长进介绍,“四经普”开展过程中还将采取单位清查与普查登记相结合、联网直报与PAD采集相结合,以及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三个结合”方式,“让限额以上企业线上填报和小微企业现场采信同步进行,使一手数据不经中间环节直接上传国家系统”。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当前全省选调(聘)了近9万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并成立由49个部门联合组成的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此次普查涉及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共计200多万,个体工商户更逾400万,普查规模达历史峰值。“在这样的情形下把好数据质量关,离不开普查队伍的投入与计算机审核的辅助,也少不了普查对象自觉配合与社会监督。”彭小年说。
为规范开展普查工作,全省统计系统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规定,对拒绝或妨碍普查机构及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统计信用异常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此外,需要强调的是,本次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不会作为任何部门或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王汉春呼吁,希望一些普查对象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填报,也期待公众的参与和理解支持。(李睿哲) (责编:叶子 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