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根据《实施方案》,从2023年起,四川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面试分步骤分科类逐步实行“考评分离”模式,切实促进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公平公正。 值得考生们注意的是,四川省还将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录取的文化成绩要求。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 此外,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四川省艺术类本科同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按平行志愿模式进行择优录取;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来源:成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