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操戈 邓卫哲)近日,海南召开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明确要求各市县2018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19年底前完成清产核资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成员身份认定,2021年底前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基本确立。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海口市琼山区五岳村委会尚道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情况。2017年初,海口市琼山区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在海南省农业厅和地方农业部门指导下,尚道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清理出资源性资产846.83亩、经营性资产450万元、非经营性资产2119万元、资金82.93万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750人。2017年下半年集体资产经营性收益108.59万元,扣除集体提留后,人均分红650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老百姓获得了“看得见”“摸的着”的利益。 会上,海南省委副书记李军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之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业农村改革的重头戏,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抓手和发展共享农庄等农村各类新产业新业态的重要前提,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意义重大而深远。 李军要求海南各市县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牢牢把握改革总体要求,始终坚持维护农民利益,严守政策底线,尊重农民意愿,分类有序推进,注重协调联动,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要聚焦重点任务,着力提高改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序做好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重点推进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抓好宣传培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精心维护农村稳定,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改革任务。(作者:操戈 邓卫哲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