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1月1日零时 我市将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10月30日,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根据30日的天气潜势预报,11月1日起我市PM2.5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18年11月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从当天天气情况看,我市大范围天气晴好,此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究竟为何?据市环科院专家介绍,从29日凌晨起,我市空气质量呈下降态势,于10时转为中度污染,29日夜间,受槽前脊后上升气流影响,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30日零时,小时颗粒物浓度达到近期最大值146微克/立方米。随后,受高原下沉气流影响,颗粒物浓度缓慢下降,截至30日11时,空气质量转为优良。 从我市各国控点位来看,除金泉两河、大石西路站点外,其余5个站点均在30日凌晨前后出现了小时重度污染。从全市范围来看,污染集中在东北-西南一线,西部沿山区域空气质量较好。从全省情况来看,29日有8个城市污染,区域污染形成,其中川西平原污染较重。 根据市环保和气象部门会商结果显示,今晨,高原至盆地西部为高脊控制,成都为西北气流;中低层盆地为偏北气流,并具有反气旋环流。探空图上,近地面有明显的逆温层存在,湿度条件差,层结稳定。30日下午,随边界层抬升,空气质量有短时改善,但总体维持累积趋势,并逐日加重。11月1日受连续晴好后逆温加重影响,且云量逐渐增加,垂直扩散减弱影响,累积速度会进一步加快。该状况将会持续至4日冷空气主体进入后才能得以改善,并且伴随盆地的区域性污染。 经环保和气象部门专家结合数值预报和人工预报综合判断,10月31日为轻度污染,11月1日为轻度至中度污染,2日为中度至重度污染,3日轻度至中度污染,受冷空气来前的挤压,部分时段重度污染。 另据了解,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四级。当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须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为此,经环保和气象部门紧急会商确认,并综合考虑预警要求执行的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机动车限行时间延长等应急减排措施需提前告知、准备等因素,我市决定于2018年11月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针对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发布,在相关部门做好工作部署,制定并落实强制减排措施,努力降低污染程度、缩短污染过程、尽力减轻对民众生活影响的同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呼吁广大市民正确认识污染形成原因,并针对重污染天气形成特点,身体力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积极选择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特别提醒,老人、儿童、孕妇及患有心、肺疾病的重点人群在此期间尽量避免外出;必须出行时,请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又讯 (记者 何良) 昨天,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为缓解大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按照《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11月1日(星期四)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二)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记者 缪梦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