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流域为单元推动实行统一目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筛选1-2条重点流域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鼓励两省(市)、市(区)、县级政府之间自行协商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近日签署《深化川渝两地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协议》。这是继2018年6月川渝两省市河长制办公室签署《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后的再次深度合作,标志着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治行动再升级。 具体合作内容方面,双方将深化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指导泸州、遂宁、内江、广安、达州、资阳等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指导渝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大足、潼南、荣昌、开州、梁平、垫江、城口等区县,健全双边多层级协作机制,定期交流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跨界河流水质状况,深化落实水环境信息共享、联合防治、上下联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进构建以流域生态系统健康为目标的管理体系,以流域为单元推动实行统一目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对流域实行整体保护与修复。 双方将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筛选1-2条重点流域开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并综合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现状,厘清生态补偿双方权益和义务,商定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和资金核算方法,共同促进双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鼓励两省(市)、市(区)、县级政府之间自行协商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双方将联合开展水污染防治科研攻关。建立专家库和技术支持团队,共同对重点流域、重要河段污染成因、溯源和防治对策等开展分析研究,为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提供决策参考。 根据协议,双方将组建深化川渝两地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动解决两地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徐洋 记者 袁城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