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镇网

热门关键词:  杏林镇  请输入关键词  怀远县  龙扬镇  莲花寺

男子垄断二手房交易被判敲诈罪 获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2018-11-06 10:44 作者:颜斐|来源:北京晨报

  男子垄断二手房交易被判敲诈罪

  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并处罚金30万元

  杨某通过威胁房屋中介人员的手段,长期垄断朝阳区“白领家园”小区的二手房买卖、租赁业务,以不给好处费或合作费等就阻止交易为由,向11名被害人敲诈44万余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垄断交易敲诈多人

  
 

  今年38岁的杨某初中文化,案发前以“宏达地产”“远航地产”等中介公司名义,在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白领家园”小区从事二手房买卖、租赁等业务。经查,杨某通过威胁“我爱我家”“爱屋吉屋”等中介公司业务员的手段,垄断“白领家园”小区的二手房买卖、租赁业务,并通过上述中介公司业务人员威胁该小区二手房买卖双方,索要好处费、合作费。自2016年2月至2017年,杨某敲诈勒索11名被害人44.4万元。去年10月15日,杨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2016年12月,“白领家园”小区业主张明(化名)通过“我爱我家”兴隆家园店欲出售房屋。此后,业务员带着买家看了两次房。同月18日,业务员联系张明到店内洽谈房屋买卖合同事宜。在与买家谈妥价格之后,当天就签订了购房合同。

  签完合同后,张明被店长告知,要想交易成功必须给一个“黑中介”一笔钱,不然对方不仅会找他们的麻烦,也会以堵锁眼等各种形式骚扰房主,让其卖不了房。经过商量,张明最终同意给付杨某9万元。张明称,他不认识杨某,也从未向对方提供过该房屋的房源买卖信息。

  据了解,有的被害人在购房时被杨某敲诈几万元。买房过程中,业务员会告知想要买房成功,就必须给“黑中介”钱,不然对方会捣乱。有的购房人之前听其他中介提及过“黑中介”,称对方打过人、砸过店,购房人为了能顺利买房,同时也担心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只得给黑中介的账号汇款。有的卖房人会把被敲诈钱款加进购房款中,有的则是买房人和卖房人共同分担。

  否认敲诈辩称合作

  庭审中,杨某辩称,他收钱的行为系与涉案房地产中介公司就二手房屋买卖等业务的信息合作关系,属于自己应得的合作费用,他并未敲诈勒索。

  杨某的辩护人表示,杨某与涉案房屋中介公司部分业务员之间存在合作关系,他所收取的钱款系合作的报酬,且杨某没有实际具体威胁被害人,在案被害人支付钱款的事实与杨某所谓的威胁行为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建议法庭宣告被告人无罪。

  法院认定罪名成立

  法院查明,在案多名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均能证明“我爱我家”等中介公司与杨某之间不存在正常的业务合作关系。杨某虽然没有亲自向各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的具体行为,但通过威胁中介公司业务人员的手段为自己“造势”,使得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并迫于杨某所形成的“势力”向其缴纳买卖房屋及正规中介费之外所谓的“合作费”“好处费”。被害人支付钱款的事实与杨某的威胁行为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杨某的辩解及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无视国法,长期盘踞“白领家园”小区,多次敲诈勒索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罚金30万元,责令杨某退赔44.4万元发还各被害人。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责任编辑:中国乡镇网
首页 | 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110报警服务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乡镇网新闻中心 投稿邮箱:2135293720@qq.com 电话: 4009-916-216 蜀ICP备13027954号

法律顾问:四川滨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旭 关于我们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