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钦)乐视网发布公告称,近期,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进展如下: 经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北京市一中院决定“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申请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乐互动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名下价值九千零二万二千元的财产。” 乐视网认为,《民事裁定书(申请人:天弘创新)》涉及保全金额非上市公司最终需承担金额,上市公司最终法律责任以有权机关裁决结果为准。若上市公司胜诉、裁决意见证明天弘创新此次申请为错误保全,上市公司保留向申请人追究错误保全责任的权利。 根据乐视网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本裁定所述事项未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审议、签署程序,其法律效力存疑。上市公司会积极应诉,以避免上述违规事项对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乐视网表示,如公司最终胜诉,上市公司权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得到保护,公司免于承担任何赔偿、回购责任,公司或有债务将得到缓解,有利于后续生产、经营恢复;如公司败诉,上市公司根据承担的回购和其他赔偿责任、债务等,会向相关责任人及相关公司继续追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