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保山11月28日电 (木胜玉)28日下午,云南省保山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保山市“四创两争”工作进展与成效,其中有多项工作保山市走在云南省前列。 据了解,2017年1月1日,保山市委和保山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保山市农业规模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5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部署保山市加快推进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和联合国人居奖的“四创两争”工作。 “四创两争”工作开展以来,保山市有关单位和部门迅速行动,全力推进,成效明显。 保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卞伟平表示,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2017年11月,腾冲市荣获第五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称号,实现了云南省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昌宁县于2015年荣获第三届云南省文明县城称号;今年7月25日—8月4日,隆阳区、龙陵县通过了省文明委组织的第四届云南省文明城市测评,测评结果已在云南文明网公示。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薛众介绍,目前,腾冲市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市称号,隆阳区、龙陵县、昌宁县省级生态文明县(区)通过考核验收待命名,保山市、施甸县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市、县技术评估整改待考核验收。 2018年6月,保山市被云南省环保厅择优推荐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参评单位,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六大领域九大任务36项指标全部达标。 2018年11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初选名单的公示》,其中保山市在列;此外,腾冲市入选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初选名单。生态城市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明介绍,两年来,通过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全市两年新增绿地385.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18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8.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5%。 目前,昌宁县被评为“国家园林县城”,保山中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保山中心城市、施甸县、龙陵县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申报和准备工作,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地考核,腾冲市通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正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保山市爱卫办专职副主任杨茂艳介绍,国家卫生城市是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开展卫生城市创建,是保山市委和保山市政府着眼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对外形象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之一。 目前,腾冲市、保山中心城市已建成国家卫生城;施甸、龙陵、昌宁三个县已建成省级卫生县城,正积极向国家卫生县城的目标迈进,被云南省爱卫会纳入2017-2019年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