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夯实组织振兴促善治
——五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代表团关于乡村振兴的讲话精神
农民日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总书记这一要求,指明了乡村振兴的战略航向和根本保障,必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加快完善乡村治理体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
基层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心骨”。基层组织涣散薄弱,乡村振兴就会步履维艰;基层组织坚强有力,乡村振兴就能蹄疾步稳。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有与之相匹配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保障。要认真学习领会好组织振兴的深刻内涵,凝心聚力,强基固本,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
要在打造培养“千千万万”上下功夫,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靠党。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工作的战斗堡垒,党组织书记是引领农村发展的带路人。没有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没有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实践中千千万万个普通村庄就难以驶入乡村振兴的快车道。必须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培养一大批优秀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战斗力,把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要在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上下功夫,强化农村合作经济驱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转型与快速发展,村民自治面临着许多新挑战。要振兴乡村,必须顺应时代和人民需要,健全和创新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选强配优基层干部,坚决攻克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引领普通农户融入现代经济体系,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培育壮大乡村振兴的全新动能。
要在完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上下功夫,凝聚乡村振兴更大合力。乡村治理是否有效,关系乡村振兴成败。在实施乡村振兴实践中,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一个都不能少。偏废任何一方都可能造成治理失效,多方合力才能实现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统筹规划,理顺关系,有效协同,防止越位、错位、缺位,也要及时补位、高效运转,推动各方面、多主体齐抓共管。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动乡村组织振兴,以实际行动投身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强化使命担当,用心用情用力,振兴一个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安定有序的中国新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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