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省卫生健康委、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医保局、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据介绍,《实施意见》提出3个方面的14项工作任务,围绕如何让大医院“舍得放”、让基层“接得住”、引导患者“信得过”等方面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解决推进分级诊疗过程中的瓶颈问题。 围绕落实医院功能定位,促使大医院“舍得放”,《实施意见》从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落实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挥三级医院引领作用、进一步完善双向转诊制度4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对没能落实功能定位的医疗机构,在医院评价、绩效考核、医保基金支付等方面进行管控。 围绕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使基层“接得住”,《实施意见》要求,巩固完善多层次医联体建设,启动实施新一轮分级诊疗提升服务能力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医学远程会诊服务,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人才薪酬待遇。其中,明确指出将符合条件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医联体内上级医院专家到下级医院提供诊疗服务,诊察费参照远程会诊服务专家会诊费标准收取。 围绕提倡合理就医理念,引导群众“信得过”,《实施意见》提出了充分发挥医保杠杆引导作用、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度、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4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力介绍,该省从2014年开始谋划布局分级诊疗。在城市,建立了“三级医院诊断、二级医院治疗、一级医院管理”的分级诊疗慢病管理模式;在农村,确定了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和外请专家能够诊疗的病种参考目录。目前,该省县域内平均就诊率达到91.3%。 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该省提出了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纳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统筹部署、强化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加强政策宣传与舆论引导等保障措施。(特约记者杨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