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涉黑犯罪、医患纠纷、交通事故……今后在河南,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案件,将会有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法院庭审。河南近日下发《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法院庭审一次。 《意见》指出,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系统安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意见》规定,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本地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制订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计划,要把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计入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学时学分;要将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情况纳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比表彰,以及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指标体系。(记者 余嘉熙) |